组织人事科


1.负责统筹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及党支部日常工作,承担老干部管理、意识形态、统战、联系工会、妇委会、共青团等群团工作;
2.负责本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(含政治巡察)工作;
3.负责本所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,承担人才引进、培养与管理工作;
4.负责机构编制、定岗定责、绩效考核工作,承担职工年度考核、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;
5.负责本所干部人事、薪酬绩效、社保等工作,承担职工职称职级晋升、评优评先、荣誉奖项管理工作;
6.负责本所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,承担本所职工福利保障等工作;
7.负责所外社会团体管理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、育才管理工作,承担本所科技科研与继续教育工作;
8.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